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加强我市高校应用基础研究相关行动规划,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给高校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努力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按照市教委科学研究工作部署,2022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市教委根据工作需要委托高校开展专题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面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我市“双一流”学科设置。一般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设置。
支持高校开展长期稳定的自主选题研究。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二、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我市“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0到1基础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市“十四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鼓励科研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二十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为突出的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和阐释。立足推进我市“十四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研育人、人工智能、推动党史党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京津冀协同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人工智能、制造业发展、涉外法治、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科技安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职业教育、信创、科普和科技教育、天开园高质量建设等国家和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4 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类:
(1)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重点项目不超过55岁.
(2)未立项且专家反馈意见较好的202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优先资助,剩余数量的教委备案项目面向全校征集申报.
(3)作为负责人已经获得市教委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老师不得申报。
(4) 重点项目由冷冻冷藏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市级双一流学科(动力工程热物理)各推荐一项。
人文社科类:
(1)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5岁。
(2)未立项的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先资助;
(3)已经获得市教委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老师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安排
1.资格审查。各学院请于10月27日17:00前提交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科研处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院反馈审查结果。
2.申报评审。有意申报的老师本人请于11月9日17: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份提交科研处并将电子版(word版)、申报信息表(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在第一时间将评审结果反馈相关学院。
3.推荐申报。科研处将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教委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申报。
五、经费资助情况
1. 本次教委项目经费全部由社会投入承担,申报人要立足自身优势,积极争取社会资源。
2.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每项不少于6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项不少于2万元。
六、其他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2.结项要求
自然科学类:需符合《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验收管理细则(试行)》要求。
社会科学类:需符合《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验收管理细则(试行)》要求。
联系人:张冰 26686280 唐福涛 26684095
E-mail:张冰1435790137@qq.com ;唐福涛:tangfutao@tj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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