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科研处-科技管理 工作职能
科研处-科技管理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主管全校科技类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平台、学术交流等工
作。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科学技术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科技发展方针和各项科研政策,坚持“科技强
校”的原则,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各类科学技术活动,不断促进我校科研水平、学术水平、科
学水平的提高。
二、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要求,结合本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组织拟定全校科技发展的中、
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申报各级科技类项目计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制定全校科研管理制度;
四、统一制定科技经费的年度预算及分配;
五、组织科技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查、中期检查、结项等工作,确保科技类计
划的实行。
六、组织省部级,国家级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工作;
七、与校有关部门的合作,组织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平台的建设与评估工作;
八、组织科技类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工作。
九、负责专利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向校领导及时提出科技信息。
十一、组织各种科技学术交流工作。
十二、依据上级规定的保密范围提出科技成果的保密等级,会同校档案室负责科技档案的审查、
汇总、立卷归档等工作。
十三、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版权所有:天津商业大学科研处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