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2021-01-06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 现将申报工作要求、申报事项、时间安排等如下如涉及需进行年度进展报告填写、结题事项的老师也请按照通告要求按时完成

一、 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该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如无高级职称也需要推荐信)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可申请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青年,地区,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 限项申请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已获得项目支持的申请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2.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1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但可以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 

4.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中级职称)在结题当年可以申报面上项目。

 6.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三、 2021年主要变化:

1.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四、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布,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 申请书填写要求

1.所有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http://www.nsfc.gov.cn/,由国家自然基金委官网首页进入科学网络基金系统填写。

2.全面实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

3.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需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

5.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6.申请书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年1月1日,终止时间填20XX年12月31日。

六、 关于《科研诚信须知》

1.关于个人信息:严禁冒名,严禁伪造或提供信息,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当以证书日期为准,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在基本信息中如实填写,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

2.关于研究内容:按照《指南》 如实填写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应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邀请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准确标注,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当提供有关机构的伦理证明。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可惜不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避免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3.有关要求: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参与者,确保参与者全面了解申请书相关内容并对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依托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规律性进行审核。

4.关于责任追究:申请人及参与者违反以上要求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确有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以及研究成果存在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移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予以调查与处理。依托单位疏于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七、 申报人员范围:

1.必须申报人员:凡正在承担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培育项目、天津市教委备案项目、天津商业大学人才引进项目的老师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欢迎和鼓励全校教师申报。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申报。科研处将对各学院最终申报人员数进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及表扬。

八、 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本学院申报国家自然基金人员名单及申报类别报科研处;

 2.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225日前,自行校外专家(至少主持完成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的)完成一次外审,并请校外专家填写好《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3.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3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由学校请校外专家外审。

4.2021年3月11日请申报教师将打印的一份申请书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5.2021年3月12日----3月19日申报教师对申请书作进一步的完善。  

6.请所有申报教师于2021年3月20日中午12点前完成网上提交。基金委将于3月20日16时关网。

同时请老师们随时登录国家自然基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关注基金委最新动态及指南。如果以上通知事项与基金委公布的指南》不符,以《指南》为准,如有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预祝老师们申报成功!

联系人:唐福涛TEL:15822836825    张冰TEL:26686280

                                           科研处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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