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部门:
天津市专利奖2020年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主体为专利权人。申报的专利权人是单位法人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专利权人为多个的,应当提交同意申报天津市专利奖的声明并明确第一申报人(第一申报人应符合本条前款的要求);
(二)参评专利应为授权一年以上(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 6月30日前)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并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参评专利为单项专利,不得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
(五)参评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下列专利不得申报天津市专利奖:
(一)参评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天津市专利奖的;
(二)参评专利申报过往届天津市专利奖未获奖,且实施效果无新的实质性进展的。
二、申报名额分配
各区知识产权局、有关集团公司、各委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
2.附件材料
(1)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2)项目图片、照片;
(3)能证明经济效益、专利运用与保护、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有意申报者请于6月12前到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进行登记,联系人马晨,电话:26675765,13001336449。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