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要求、申报事项、时间安排等通知如下:
一、基金委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的调整
1、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二、限项规定
1、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2013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
4、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6、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和畳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
7、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8、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2014项目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4xmzn/index.html)、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选准申报的学科和领域。尤其是关于限项、不予受理等规定,避免因为不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初审的现象。
2、2014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教师,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由科技处分配用户名和密码,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3、起止时间:2015年1月------201*年12月;
4、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
5、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设备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管理费、劳务费按规定的比例执行。
四、工作要求及申报限额:
基金委关于连续两年限项申报政策的调整,对我校申报2014年国家自科项目影响较大,针对新的形势,各相关学院要紧密结合市级重点学科、市级重点实验室(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统筹安排、组织团队、整合成果、确保项目的申报数量,原则上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都要主持申报。同时,扎实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中标率。
各学院最低申报数量要求
学院
| 最低申报项目数
| 备注
|
机械学院
| 19
| 文科各学院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应结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的申报统筹考虑。
|
生食学院
| 11
|
理学院
| 18
|
信息学院
| 12
|
合计
| 60
|
五、时间安排:
1、2014年2月21日----2月28日:各学院将申请书送校外专家审阅,并填写《申报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同一时间内,科技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申报教师根据校内外专家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2、2014年3月3日申报教师将打印的申请书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3、2014年3月4日申报教师将电子申请书发至lichunyang@tjcu.edu.cn,科技处汇总后提交ISIS系统联络网平台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进行超项检查,检查后课题组成员不可再进行变更与调整。
4、2014后3月5日----3月11日申报教师对申请书作进一步的完善。
5、2014年3月12日申报教师将申请书一式两份、校外专家填写的《申报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报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lichunyang@tjcu.edu.cn。并确保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逾期不交,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