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要求、申报事项、时间安排等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请
(一)申报政策
1、上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2014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
4、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6、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和畳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 项
7、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8、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起止时间:2016年1月------201*年12月
5.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
6.申请书一律双面打印。
二、各学院最低申报数量要求
学 院
| 最低申报项目数
| 备 注
|
机械学院
| 23
| 文科各学院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应结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的申报统筹考虑。
|
生食学院
| 16
|
理学院
| 18
|
信息学院
| 12
|
合计
| 69
|
三、时间安排
1、预申报。各学院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拟申报人员姓名,职称,拟申报类别(面上、青年、重点等)统一报科技处及社科处。(附表1)
2、2015年2月24日----2月28日:各学院将申请书送校外专家审阅,并填写《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附表2)。
3、2015年3月9日申报教师将打印的申请书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4、2015年3月10日----3月12日申报教师对申请书作进一步的完善。
5、2015年3月13日申报教师将申请书一式两份、校外专家填写的《申报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报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lichunyang@tjcu.edu.cn。(申报管理学部项目的老师将申请书及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冯玉萍老师处,冯老师邮箱:fengyuping@tjcu.edu.cn)并确保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逾期不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春阳,TEL:26684095
冯玉萍,TEL:26686280
科技处 社科处
2015年1月4日
附件:商大国自然2015.pptx
附件: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2015年拟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