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十三五”综合投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6】117号),现将2016年我校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天津商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为申请基础前提。在研究过程中发现重要的研究新思路或新方法,具有产生新成果的预期,并在学校支持的基础上能够获得国家重大重点专项中项目、课题或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均可申报重大项目培育项目。
二、资助规模
拟立项2-4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比例1:1左右。
三、资助年限与资助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理工类项目每项经费20万元。经费分三期拨付,立项之后拨付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拨付经费的30%。达到结项标准的,拨付剩余的20%经费。
四、申报与评审
1、项目负责人填报《天津商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书》(理工类)
2、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 项目组负责人现场汇报、答辩;
3、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审组意见,通过后学校批准立项。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 29 日前,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十三五”综合投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统筹组织,整合团队和成果,将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
2、2017年1月 4 日前,科技处汇总、整理、审核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3、2017年1月 6 日前,科技处将专家组评审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2017年1月 10 日前,学校批准后立项并划拨科研经费。
科技管理处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申请书:天津商业大学重大培育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