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十三五”综合投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6】117号),现将2016年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从2016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当年落选项目中遴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当年落选项目的申请者,只能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之一进行申请,并必须按相应类型项目的结题标准结题。
二、资助规模
在2016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未获批准项目数的30%左右。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助年限与资助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6万元/项,经费按项目初期和中期两次拨付,分别为项目经费的60%、40%。
四、申报与评审
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并填报《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书》,依据项目研究基础和基金委评审反馈意见,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经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立项。
五、时间安排
1、即日起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十三五”综合投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组织相关教师填写申请书,于2016年12月 29日前,将申请书(签字盖章原件)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
2、2017年1月 4日前,科技处汇总、整理、审核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3、2017年1月 6日前,科技处将专家组评审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2017年1月 10日前,学校批准后立项并划拨科研经费。
科技处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1: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有:
信息学院:张勇、肖丽
机械学院:邸倩倩、孙志利、刘圣春、乔志霞、苏新军
理学院:闻燕
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赵培、刘建福
附件:申请书: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理工类)2016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