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天津商业大学“十三五”综合投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6】117号),现将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落选项目中遴选,需同时符合国家基金培育项目条件以及天津市教委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条件。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
3.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的申报指标,本次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请见附件1。
二、项目经费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标准为:一般项目每项不少于6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20万元。
三、申报与评审
由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申请并填报《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由科技处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经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立项。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 29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
2、2017年1月 4日前,科技处汇总、整理、审核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3、2017年1月 6日前,科技处将专家组评审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2017年1月 10日前,学校批准后立项并划拨科研经费。
科技处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1:
符合一般项目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如下:
理学院:王倩,李菲晖、解锐,郭俊杰
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张宏宇
设计学院:刘恒丽
机械学院:代宝民
重点项目1项:由机械学院冷冻冷藏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额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