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要求、申报事项、时间安排等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在职攻读研究生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我校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该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如无高级职称也需要推荐信)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申请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青年,地区,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
3.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二、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 2014年度和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6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5.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3次,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6.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7.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申请人条件、限项规定等以2016年指南为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起止时间:2017年1月------201*年12月
5.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
6.申请书一律双面打印。
7.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四、各学院最低申报数量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整合团队,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同时将申报书请校外专家评审,并根据校外专家意见对申请书作进一步的补充、完善,提高申请书的质量,提高项目的立项率
学 院
| 最低申报项目数
| 备 注
|
机械学院
| 16
| 文科各学院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应结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的申报统筹考虑。
|
生食学院
| 12
|
理学院
| 17
|
信息学院
| 13
|
合 计
| 58
|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2月24日----2月29日各学院将申请书送校外专家审阅,并填写《申报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
2. 2016年3月1日----3月9日申报教师根据专家意见对申请书作相应修改。
3.2016年3月10日申报教师将打印的申请书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管理学部报社科处审查。
4. 2016年3月11日----3月13日申报教师对申请书作进一步的完善。
5. 2016年3月14日申报教师将申请书一式两份、校外专家填写的《申报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分别报科技处和社科处,并确保纸质申请书和提交的电子申请书内容和版本号一致。逾期不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春阳,TEL:26684095
冯玉萍,TEL:26686280
科技处 社科处
2016年1月12日
附件:商业大学自然基金ppt.ppt
附件: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