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十三五”综合投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6】117号),现将2017年我校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天津商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为申请基础前提。在研究过程中发现重要的研究新思路或新方法,具有产生新成果的预期,并在学校支持的基础上能够获得国家重大重点专项中项目、课题或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均可申报重大项目培育项目。
二、资助规模
拟立项1-2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比例1:1左右。
三、资助年限与资助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20年9月,理工类项目每项经费20万元。经费一次性拨付,按照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55号)文件要求,至2018年底需全部支付完毕。
四、申报与评审
1、项目负责人填报《天津商业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申请书》(理工类)
2、聘请校外专家组成评审组; 项目组负责人现场汇报、答辩;
3、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审组意见,通过后学校批准立项。
五、时间安排
1、2017年9月 25 日中午12点前,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十三五”综合投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统筹组织,整合团队和成果,将申请书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
2、2017年9月 26 日前,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评审。
3、2017年9月 27日前,科技处将专家组评审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2017年9月 29 日前,学校批准后立项并划拨科研经费。
科技管理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