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教委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自科类)申报通知
2021-09-28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院院士大会”和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给高校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按照市教委科研究工作部署,2021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我市“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0到1基础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市“十三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鼓励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等课题开展研究。立足推进我市“十四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研育人、人工智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国家和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各校应优先推荐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应对研究项目。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申报条件

依据津教科函【2021】20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本次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不超过40周岁,重点项目不超过55岁。

2、申报且未获资助的2021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优先资助专家反馈意见较好的项目,剩余数量的教委备案项目面向全校征集申报,已经获得市教委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老师不得申报。

3、重点项目由冷冻冷藏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市级双一流学科(动力工程热物理)各推荐一项。

4、项目额度:一般项目6万元,重点项目20万元,经费自筹(提交自筹且保证经费到账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于10月14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额。

四、结题验收

1、教委科研项目资助期间必须每年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报的年度除外)。

2、发表 1 篇 SCI、EI 期刊论文, 或 2 篇 CSCD 期刊论文,或 1 篇 CSCD 期刊论文及获得发明专利 1 项,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仅标注此项目为资助,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

 

联系人: 唐福涛 26684095

E-mail:5683832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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