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2015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4-06-11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委2015年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1.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本次青年项目全市范围内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6万元。

2.一般项目

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我市的原始创新能力。本次一般项目全市范围内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10万元。

3.重点项目

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系统研究为目标,项目结束后应完成小试,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此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天津市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本次重点项目全市范围内预计资助100项,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报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需填写“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其申请书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生成。上述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可从市科委网站(http://www.tstc.gov.cn/)下载。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申报单位说明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对方局级主管部门必须盖章。我校申报的项目要填写到学院(部或市级重点实验室),学院(部或市级重点实验室)盖章后局级主管部门由学校统一盖章。

3.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且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4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4年6月30日应未满60周岁。

4.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作为负责人2014年12月31日后有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超过两项(含两项),并且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委其它重点、重大项目。

(3)拟研发内容已得到过市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5.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5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年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6.其他事项

此次项目申报为限项申报,申报指标附后。

按照市科委下发的申报指标,2个重点实验室由所在学院和重点实验室组织教师申报,并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严把申报质量,项目务必与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按指标数等额上报科技处。

各学院的申报指标,校内教师可自由申报,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按科委下发指标,择优上报。

三、时间安排

1. 6月25日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上报申请书一份及电子版(发至邮箱:lichunyang@tjcu.edu.cn),由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请各学院务必按时上交材料。

2. 6月28日科技处向教师反馈专家评审意见,请入围教师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3. 7月1日,将正式申请书一式3份提交科技管理处,电子版文档(含zip文件和word文件)发到邮箱:lichunyang@tjcu.edu.cn

联系人:李春阳 电话:26684095

科委申报咨询电话58832857(市科委基础处),15122661430(技术支持)

科技管理处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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