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科技类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2014-06-18

各有关学院:

科研成果登记是我校科研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根据津商大校发【2012】49号文件《天津商业大学理工类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2014年度科技类科研成果登记及奖励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

1、凡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内,我校教职工正式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著作,符合该办法奖励条件的,均应进行登记,并填报《科技成果登记表》。

凡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内,我校教职工正式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收录的,请务必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及期刊(论文集)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

2、所登记论文必须由第一作者进行登记。为便于成果统计,请各有关学院以教师、实验人员、行政人员等分开填写登记。

3、所发表论文刊物请参阅《2013-2014年CSCD来源期刊目录》。

《2013--2014年CSCD来源期刊目录》请登陆中国科学文献服务系统:http://sdb.csdl.ac.cn/index.jsp在公告栏CSCD库来源期刊浏览中查阅。

4、SCI分区请访问http://www.fenqubiao.com/,账号:tjcu 密码666666 查询。分区标准是使用最新2012版大类分区标准。

5、凡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内,我校教职工牵头起草国家标准或有推广科研成果的老师,也要在科技成果登记栏相应的栏目登记。

二、审核时间安排

各学院教职工2014年6月30日前到本部门科研秘书处登记,科研秘书将成果材料收齐交科技管理处审核。

三、注意事项

1.上次(去年年底)成果已经审核过的,这次可只进行登记,不用交期刊原件或检索证明。

2.因期刊出版有延误或其它原因有遗漏的,这次可一并补齐。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后果自负。

四、成果奖励

按津商大发[2012] 49号文件《天津商业大学理工类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附、1.科技成果登记表

2. 2013--2014年CSCD来源期刊目录

联系人:唐福涛 电话:26667673

科 技 处

2014年6月16日

附件:CSCD——sourcelist13_14.pdf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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