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2016-01-13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于2016年2月26日16时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二份(不含附件材料)报送科技处,结题报告需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科技处李春阳,办公电话:26684095

科技处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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