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教育部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17-03-27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范围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申报奖励条件及要求:

1.奖励条件: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专利技术实施和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具体条件见http://www.cutech.edu.cn/cn/kjjl/jybkjjl/xgwj/2017/03/1487147754105130.htm

2.申报各类奖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 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7/03/1487147753942193.htm

三、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奖励工作由个人申报,学校科技处汇总,经天津市教委审查、推荐,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2.有意申报的教师请于4月7日前与科技处联系,申请推荐号和校证码,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福涛 联系电话:26667673

科 技 处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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