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2018-01-09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要求、申报事项、时间安排等通知如下:

  • 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该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如无高级职称也需要推荐信)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可申请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青年,地区,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已获得项目支持的申请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2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8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但可以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

4.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中级职称)在结题当年可以申报面上项目。

6.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三、2018年主要变化: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应当提供依托单位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作为附件岁申请书一并报送。

2.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3.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应当签署合作研究协议,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外拨资金单独说明;合作单位参与者应根据承担任务分别编制预算(分预算),有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总预算),分预算作为总预算附件提交给自然基金委。

(二)申请书填写要求

1.所有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

http://isis.nsfc.gov.cn

2.全面实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

3.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需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

5.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6.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后,再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7.申请书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9年1月1,终止时间填20XX年12月31

(三)增加《科研诚信须知》

1.关于个人信息:严禁冒名,严禁伪造或提供信息,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当以证书日期为准,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在基本信息中如实填写,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

2.关于研究内容:按照《指南》如实填写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应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邀请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准确标注,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当提供有关机构的伦理证明。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可惜不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避免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3.有关要求: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参与者,确保参与者全面了解申请书相关内容并对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依托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规律性进行审核。

4.关于责任追究:申请人及参与者违反以上要求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确有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以及研究成果存在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移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予以调查与处理。依托单位疏于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四)申请代码注意事项

今年共有5个科学部涉及申请代码调整:化学科学部全面调整;生命科学部少量代码新增、替换、删除;信息科学部增加了人工智能领域申请代码F06和交叉学科代码F07;地球科学部增加了环境地球科学和土壤学学科;管理科学部在二级代码G0202组织理论与组织行为下新增2个三级代码,分别为G020201组织理论,G020202组织行为。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1月15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代码:按照2018年度《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较往年有所变化)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5.申请书一律双面打印。

6.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五、申报人员范围:

1.必须申报人员:凡正在承担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培育项目、天津市教委备案项目、天津商业大学人才引进项目的老师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欢迎和鼓励全校教师申报。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申报。科技管理处将对各学院最终申报人员数进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及表扬。

六、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15日前,对申请书进行第一次外审。2018年3月2日前,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外审。请各位老师将申请书送校外专家审阅,并填写《申报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2. 2018年3月3日----3月8日申报教师根据校内外专家意见对申请书作相应修改。

3.2018年3月9日申报教师将打印的申请书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管理学部报社科处审查。

4. 2018年3月10日----3月13日申报教师对申请书作进一步的完善。

5. 2018年3月14日申报教师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务必为本人签字盖章原件)、校外专家填写的《申报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报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lichunyang@tjcu.edu.cn。(申报管理学部项目的老师将申请书及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冯玉萍老师处,冯老师邮箱:fengyuping@tjcu.edu.cn)并确保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逾期不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春阳,TEL:26684095

冯玉萍,TEL:26686280

科技处 社科处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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