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征集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7-11-02

各学院:

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总体安排,天津市科委近期发布了《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征集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现将我校有关申报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本次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项目额度分别为:青年项目6万元、一般项目10万元、重点项目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

1. 本次申报的2018年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8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8年6月30日应未满57周岁。

2.尚不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经由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资金预算

资金预算必须符合《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三)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8年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研究工作的进度安排以半年为一阶段。

(四)申请书填写的其他要求

1.申请单位填写到学院或市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填写为:天津商业大学。

2. 2018年项目指南代码必须填写到最底层(否则不予送审)。所属学科代码必须填写到三级以后(便于准确确定评审专家)。

3.准确填写项目组成员信息(务必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准确)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字。

4.有合作单位的需有协议,对方局级主管部门需盖章。

(五)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1.项目内容查重: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查重:(1)申请或参与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2)截至2017年10月31日,承担有未结题的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重点项目负责人。

3.其他成员查重:参与3项及以上项目的成员(包括未毕业的学生)。

4.项目单位查重:截至2017年10月31日,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新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和转制院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承担有科技小巨人领军培育重大项目的企业)。

(六)申报指标:本次项目申报为限项申报,申报指标另附。

按照市科委下发的申报指标,重点实验室由所在学院和重点实验室组织教师申报,并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严把申报质量,按指标数等额上报科技处。

学校的申报指标,校内教师可自由申报,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按科委下发指标,择优上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登录“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218.69.114.196/kwapplicationMaven)进行在线注册(请使用火狐浏览器)。注册时需要选择所在主管部门和单位。注册成功后可登录系统并在线填写申请书。

(二)时间安排

申请人下载申请书后将电子版发送给科研秘书,以“学院-申报类别-姓名”命名文件。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于11月15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学院和重点实验室分别填报)打包发至李春阳老师邮箱:lichunyang@tjcu.edu.cn。以便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初评。逾期不再受理。请务必告知每位申请人。

2、学校初评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将于11月21日反馈给科研秘书,请入围教师按专家意见对申请书作进一步的完善,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并于11月25日下午5点以前完成系统提交。科技处通过申报系统进行形式审查。请相关教师务必及时提交。

3、请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点---11点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最终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全部为红章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李春阳 电话:13920651940

2017年11月1日

科技处

附件 1.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3.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附件2: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安排.docx

附件:附件1: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指南.docx

附件:附件3:申报系统使用说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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